当前位置:在线留言

           在线留言

    标题:进口咨询 2023/07/03 15:29:09
    内容: 我司打算从洪都拉斯进口一批香蕉,请问有没有相关海关发布的公告,以供我司操作人员学习参考
    联系人: 李国安
    网站回复: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8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洪都拉斯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鲜食香蕉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洪都拉斯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香蕉(以下简称“香蕉”),学名Musa sapientum,英文名Banana,仅限开花后10—11周内采收的未成熟且果皮未开裂的青香蕉。

      三、允许的产地

      洪都拉斯香蕉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香蕉果园、包装厂须经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称“洪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每年出口季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中方将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新菠萝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3.棕榈象甲Rhynchophorus palmarum

      4.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 similis

      5.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Fusarium oxysporum f. sp. cubense

      6.香蕉生球腔菌(香蕉黄条叶斑病菌)Mycosphaerella musicola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所有输华香蕉果园应在洪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及时清理落果、烂果等,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生长期间进行套袋,在果实成熟前进行采收等相关农事操作控制措施。

      2.洪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全年组织实施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确保输华香蕉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3.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洪方或其授权机构培训。

      4.输华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应要求由洪方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5.针对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洪方应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0号(ISPM 10)建立、确认并维护非疫产区,由洪方和中方共同认可并批准。如果相关非疫产区内发现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洪方应立即暂停其非疫产区地位,在48小时之内通报中方,并立即开展调查,采取整改措施。只有连续6个月以上未再次发现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经中方评估认可后方可恢复非疫产区资格。

      6.针对实蝇、介壳虫类、象甲类和真菌等有害生物,输华果园须从开花至收获期,每15天监测一次,重点调查果实、茎和叶。如发现相关有害生物或为害症状,应立即采取包括化学或生物方法在内的防治措施,以控制有害生物发生或维持有害生物低度流行水平。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香蕉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洪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包装厂及冷藏库需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

      2.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

      3.输华香蕉的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4.包装好的香蕉如需存储,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5.输华香蕉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香蕉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香蕉数量、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如加工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的,应记录化学药剂的使用日期、名称、有效成分、剂量等信息,记录应保留至少两年。

      (三)包装要求。

      1.输华香蕉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2.输华香蕉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果柄或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等,并采用刷洗或高压气枪吹气等有效措施清洁果实表面,必要时可用细软干净的棉布对香蕉外表进行手工擦拭,特别是果柄等部位,以保证不带介壳虫、虫卵、病原孢子、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等。

      3.包装箱上须以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装运输华香蕉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四)出口前检疫。

      1.在贸易实施的前两年,洪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输华香蕉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

      2.如发现成熟香蕉、果皮开裂的香蕉、枝叶、土壤或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香蕉输华。洪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香蕉,洪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Bananas from Hondura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洪都拉斯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贸易正式开始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香蕉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香蕉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五)项规定。

      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香蕉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香蕉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批准的果园、包装厂的,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洪都拉斯新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成熟或果皮开裂的香蕉等,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如果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洪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香蕉进口。如来自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非疫产区,则立即取消相关非疫产区地位。洪方应查明不符合的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洪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八、符合性审查

      贸易开展的第一年,在洪方的协助下,中方可派专家对洪都拉斯输华香蕉产区进行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九、回顾性审查

      在贸易开展过程中,根据洪都拉斯香蕉疫情发生动态及进境口岸有害生物截获情况,中方将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洪方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如有必要,中方可进行回顾性审查,包括派专家赴洪都拉斯进行实地评估。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6月13日
     
    标题:集成电路HS是多少? 2023/06/28 16:14:00
    内容: 您好,请问我们有一批集成电路芯片出口,请问HS是多少?
    联系人: 赵先生
    网站回复:

    您好,赵经理,感谢您的咨询,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其中所有元件在结构上已组成一个整体。

    集成电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归入8542项下,翻看税则不难发现其列目规律。二级子目是按照功能划分的,而三级子目则是按照结构来划分的。

    按照功能不同分为:处理器、控制器、存储器、放大器、其他等。
    按照制作结构不同可分为:单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和多元件集成电路。
    8542
    集成电路
    _
      -集成电路

    _
      --处理器及控制器,不论是否带有存储器、转换器、逻辑电路、放大器、时钟及时序电路或其他电路
    _
      ---多元件集成电路
    8542.3111
     ----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
    8542.3119
    ----其他
    8542.3190
    ----其他(单片、混合、多芯片)

    _
      --存储器
    8542.3210
    ---多元件集成电路
    8542.3290
    ---其他(单片、混合、多芯片)
    _
      --放大器
    8542.3310
    ---多元件集成电路
    8542.3390
    ---其他(单片、混合、多芯片)

    _
      --其他
    8542.3910
    ---多元件集成电路
    8542.3990
    ---其他(单片、混合、多芯片)
    8542.9000
    -零件

    举例:CPU芯片    HS编码:8542.31
    具有运算数据及处理数据功能的芯片,如CPU芯片,MCU芯片,图像处理芯片等。可用于移动手机终端、信息通信、条码识读,电子支付等场景。

    存储芯片  HS编码:8542.32
    存储芯片,具有存储功能,可以存储程序和各种数据。包含普通存储芯片及闪存芯片。可用于移动终端,条码识别设备,POS机,人脸识别设备等

    放大器芯片   HS编码:8542.33

    放大器集成电路,是能把输入信号的幅度或功率放大的一种集成电路,由电子管或晶体管、电源变压器和其他电器元件组成(例如液晶显示器用音频信号放大器等)。

    其他芯片

    HS编码:8542.39

    其他集成电路,例如逻辑芯片,电源芯片,时间芯片等。逻辑芯片主要功能为电平逻辑转化;电源芯片主要功能为电源管理(例如直流电源转换、监控电池电压,保持电量平衡等)。

    申报要素调整对比

    1. 取消要素“是否蚀刻”。

    2. 原要素“用途”修订为“应用场景”。

    3. 原要素 “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修订为“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申报注意事项

    1. “是否封装”“是否切割”两个要素不可简单回答“是”或“否”,应明确填报。如“未封装、未切割”“未封装、已切割”“已封装、已切割”等;

    2. 要素“中文或外文名称”。企业可根据实际报验状态填报商品的其中一种常用语言品牌名称。无品牌的,报“无中文或外文品牌”;

    3. 要素“应用场景”,企业应从消费电子、计算机系统、手机终端、通信、汽车、医疗健康、其他工业、通用款等选择一项填报。

    咱们实际出口的货物看看符合上述的那种来选择申报,单纯的品名是确定不了具体的HS  是要根据实际货物的情况来确定HS,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再次感谢你的咨询,若有疑问可联系我司QQ:84727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