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留言

           在线留言

    标题:车队装箱单在填中转港应当怎样填写?如有错误会有什么结果? 2021/03/29 11:10:05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 车队装箱单在填中转港应当怎样填写?如有错误会有什么结果?
    联系人: Allen
    网站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来访


    中转港车队一般会按照BC上的中转港填写全称或三字代码,填写错误的话,可以委托车队到船公司现场办理修改,会产生改港费,如果未能及时修改则船公司即会按照装箱单的中专指令去中转,会造成货物不能按时到达,增加中转费用,延长运输时间,有可能造成货柜丢失。


    如需了解详情,请致电:0532-85844488

    标题:关于铝酸钠 2021/03/26 16:54:02
    内容: 您好,我司近期想从青岛口岸出口一批货物:品名:铝酸钠 CAS号1302-42-7 海关HS:28419000.90 请问这个货物有特殊要求嘛
    联系人: 张晓
    网站回复:

    你好,根据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山东)检测鉴定报告,编号:2113000012,正式运输名称:固态铝酸钠。联合国编号:2812,危险货物类别:8。建议包装类别:IIIGHS分类: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C,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注:根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特殊规定106,该物质如采用空运运输时,属于第8类腐蚀性物质,UNNO.2812III类包装;如采用非空运运输时,不受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限制。所以铝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报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