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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出口到牙买加的货物,提单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2023/04/06 11:48:17
    内容: 你好 请问出口到牙买加的货物,单证方面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联系人: amy
    网站回复:

    您好


    出口到牙买加的货物,提单方面会有以下要求,请注意:


    ·         不接受拆单(同一个柜子拆分2票提单或以上)。

    ·         收货人需是牙买加当地的公司。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方需遵照上述要求。

    ·         如果使用发货人自有箱装运的情况,需在货描里添加“shippers Own container”字样。

    ·         所有至牙买加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标题:隐形眼镜可以进口吗 2023/04/04 19:16:42
    内容: 请问可以进口隐形眼镜吗?
    联系人: 张世东
    网站回复:

    您好:

    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美瞳,商品编号“9001300000”项下,主要用于矫正或修正人眼视力或者用于暂时性矫正眼屈光不正。常见品名包括硬性角膜接触镜、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软性亲水接触镜、软性接触镜等。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属于Ⅲ类医疗器械,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

    角膜接触镜属于Ⅲ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进口时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明文件。海关按要求实施单证审核,并重点审核

    (一)验核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有效性。检查角膜接触镜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附件限定内容是否一致,且是否属于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二)检验产品外观及包装是否合格。检验进口的角膜接触镜是否有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说明书和标签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以及GB 11417.2、GB 11417.3标准中规定的标签、标志及随附资料等要求。

    (三)查验进口的角膜接触镜是否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旧医疗器械。

    其他工作要求

    (一)由境外进入特殊监管区域,并从特殊监管区域入境的角膜接触镜,按照上述单证审核、现场查验、处理处置工作要求执行。

    (二)捐赠进口的角膜接触镜,按照《关于对进口捐赠医疗器械加强监督管理的公告》执行。

    (三)商品编号“3307900000”项下的接触镜护理产品,用于角膜接触镜的清洁、消毒、冲洗、储存等,属于Ⅲ类医疗器械,也为进口医疗器械,现场查验过程需按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