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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19/10/19 08:2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