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19/08/25 09:04:2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立陶宛共和国农业部、食品兽医局关于立陶宛青贮饲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立陶宛青贮饲草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立陶宛青贮饲草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