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问题燃油(Bad bunkers)已蔓延至中国,律师已介入!
来源:信德海事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18/12/04 11:22:28
随着劣质燃油的不断扩散,污染来源也变得愈加模糊。而如果问题发生船东和租船公司之间就会立即产生争议。谁来负责问题燃油的清理费用、谁来负责机损损失、船期损失怎么分担这些都是需要律师们介入的地方。此外,进一步的能不能以及怎样对油商提起索赔也都是问题。
大多数租船合同都包含ISO8217,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包含了超出ISO标准参数的适用性条款。但实际情况是很难确定被污染的燃料究竟对船舶造成的实际伤害有多大。“某些人聊的确可能引起主机的过度磨损,但租船人仍能辩称这样的燃料能够用于船舶,但船东当然会说我们不应被强迫使用该种燃油,因此关于燃油含有污染物的程度以及是否适用于船舶就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的专家的意见。”
问题燃油事件从今年3月开始出现后,现在已经有船东开始在使用新加燃油前使用另外的专业方式进行检测。但通常,由于类似实验室较少且有大量检验工作需要完成,导致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这由此也产生了另外一个时效上的问题,许多燃油供应合同中所包含的严格时间限制:14天的通知时间限制,以及30天的全部索赔时间限制。
CJC目前就在美国法院寻求对这一失效限制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