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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船公司成本大增,或被迫放弃停靠香港和深圳盐田港!

    来源:    编辑:编辑部    发布:2020/01/26 10:07:29

    2020年1月1日《2019年领港条例公告》以及《2019年领港费用(修订)令》己进入实施阶段。

    这意味着船舶需要在进入深圳盐田港前,在湾口的深圳水域和香港水域,先后“迎接”深圳及香港两地的引航员分别登船,而后在进入大鹏湾内的开阔水域航行数海里后,再次减速,等待香港引航员下船,再由深圳引航员接棒。(1998至2019年,来往深圳盐田港和香港和的船舶,只需接受大陆引航服务,无需接受香港引航服务)


    《2019年领港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及《2019年领港(费用)(修订)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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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的出现给船公司增加了很高的运营成本,对于大型船公司而言,每航次要增加近8万港元的成本支出,即便是小型船公司,一进一出也会增加6万港元。香港引航员通常在船上待20分钟“踩一脚油门”钱就到手了。预计将给船公司带来约3.5亿的额外领港费用,船公司或被迫放弃挂靠香港及深圳盐田港。

    船公司除了增加船公司的运营成本、降低效率外,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增加了航行风险,船舶从大鹏湾口到深圳东部各港区的航程均较短,即使到航程最远的盐田港区码头,也仅有12海里左右。实施二次引航,势必造成引航员在转向点附近匆忙交接,加上引航员上下船过程中,船舶需要降速、转向、等待,航行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如同高速上踩急刹车,危机四伏!让不少船公司望而却步。仅仅运行了半个月,就已有国际知名船公司提出,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可能考虑不再挂靠深圳盐田港及香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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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8日,地中海航运一艘集装箱船在意大利焦亚陶罗港,与一艘引航船相撞。引航船在该集装箱船球鼻艏和码头之间的位置被撞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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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航员又称"引水员"、"领港"。在一定航区指引船舶安全航行、靠离码头或通过船闸及其他限定水域的人。

    引航员主要权利为:在正确决定得不到执行或认为自然条件不能保证引航安全时,有权拒绝引航;有权决定使用拖轮协助操纵船舶;因不可抗力改离港口时,有权要求船舶驶向最近的港口。

    主要义务为: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引领船舶;不得在完成引领任务前擅自离船;尊重船长,不得无理干涉船上内部事务;执行职务时,不得酗酒或从事非法活动。

    在中国,引航员应由本国公民担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引航证书后,方能从事引航工作。